(056) 960301 如來所說法(白話金剛經分第七)

如來所說法
​​​​​​​(白話金剛經分第七)
 
王群眾
056
 
九十六年三月一日,見宜芬研究《白話金剛經》〈分第七〉這一課時,對王某所解「如來所說法」,之「法」這一字不解,請圓滿報身佛開示。佛曰:

王老師所加之字不算多 , 此一「法」字,可以解成一部經。而這部經的重點,正如王老師所解之,「清淨妙法身」和「圓滿報身」,再加上說法的我,是「應化身」,這已是宇宙的奧秘,「三佛身」之示現。

諸位同學,為何「如來所說法」這一「法」字,不作「法船」解呢?

這是因為受到接下來的經文,「皆不可取,不可說」所限的緣故。

「皆」之一字,告訴了讀者,此「法」非指一事。

而「不可取」,是指所說之法,是不可能由說法者取來,展示給讀者或聽眾看一看的。

不過,卻有明確而真實的方法,可由想看的讀者或聽眾本人,親自依法修學成功而看到,証實佛說真實不假。

另,「不可說」則是指,也不可用語言文字來述說,所謂言語道斷。
此亦須經讀者或聽眾親自見証,無法代客操作,這是極其無奈之事。

那,此「法」到底是什麼呢?

是閣下的「清淨妙法身空」,和「諸圓滿報身有」。

再加上「應化」而成,閣下的血肉之身和天地萬物,就是「三佛身一體」的宇宙人生大奧秘了。

閱讀至此,同學必會發現,佛說「三佛身」和王某所說略異。異在「應化身」。

佛說,說法的他,是「應化身」,沒提到天地萬物在內。

那,是佛有心包太虛,量周沙界。還是王某呢?

當然是王某心量大,把天地萬物一網打盡了。佛只以他為「應化身」,沒言及天地萬物。

2009.01.10依分研究至此聞佛開示曰:

佛佛是心,無從評比。佛以自己的應化身為代表而喻說,藉以令萬有,個個悉皆了悟自性本具三佛身一體其壽無量之真諦。

要想明白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心,除非了悟自性能生萬法。若要體解無盡平等妙法界,皆悉充滿如來身,同體親證,乃至法住,否則不可得見!】


除非,佛是以他的血肉之身,代表天地萬物的。所謂:

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心。
~楞嚴經~

肯定是這樣。

當然,也可能是隨順末法眾生的想法,才這樣說的。不然怎麼可能會說:

無盡平等妙法界,皆悉充滿如來身呢?
~華嚴經~

但無論哪一種原因,其目的皆是,讓我在遵佛示闡明《佛說現代金剛經》時,好有所發揮。

研究至此依分聞佛曰:

如是,如是,見漏補針,王老師演得不錯!】


接著,佛再告訴宜芬:

而「取」字,是「呈現」之義 。 這對不能「入正定聚」者而言,真是不可取,不可說呀!

研究至此依分聞佛繼續對依分開示曰:

取需有物。說必有詞。
詞曲物色。量由功夫。
難能可証。空有不二。
自力等覺。取說自如!】


「入正定聚」一語,出《法華經》〈第二十八品〉,即入三昧,親自見証閣下的「清淨妙法身空」,和「諸圓滿報身有」,進而發現「天地萬物」全是自己的分身。
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是,老師。佛說:
 
如來所說法。即是三佛身。
缺一不成法。互具且同體。
正定可証實。空有乃不二。
不可說與取。宇宙根本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