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經文句妙義淺釋續八
金剛經文句妙義淺釋續八
王群眾
第三十則,語出〈分第十六〉,為世尊所開示者:
復次須菩提,善男子善女人,受持讀誦此經,若為人輕賤,是人先世罪業,應墮惡道,以今世人輕賤故,先世罪業則為消滅,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諸位同參道友,光接受恒持閱讀背誦《金剛經》中所宣示的真理,自修而已。並沒得其不可思議經義,然後為人演說。所謂,法尚應捨,何況是非法的時間、體力,如是乃至提供場所茶水等,為了成就法布施,也一併布施呢。
今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,王某接到一位陳姓的佛教徒電話。她曾於騎機車的行徑中,見到盡虛空遍法界全是觀世音菩薩的勝境!
哦!妳這是証得「法界一相」的真理!
師姐,法界既然是一個長相的,那就該沒有分別了。因此,我們可以用「妳是我,我是妳」這兩句法語,來表述妳所見証過的真理!
聽過「同體大悲,無緣大慈」這兩句法語吧。
聽過,聽過。
十法界同體,不就是「妳是我,我是妳」嗎?
是是是。
師兄貴姓?
我姓王。
王老師,我感應到你的身體裡面有很多東西耶!
我參禪,參「我是誰?」這個話頭。我是在步行走路的時候,自問我是誰的。結果得到的答案是:
宇宙是由你惹出來的,由你來善後,是理所當然之事。
王老師,行住坐臥都可以修耶。
對。妳我都是在行中入道的。並不是在打坐的時候,感應道交。
妳的「法界一相」,和我的「一念無明生三細」,都屬華嚴不可思議境界。
王老師,你會說,我就不行耶。
見証「法界一相」是「根本智」,說通則是「後得智」。為的是和人分享所遇,共成聖道。
分享所遇所悟是「同體大悲,無緣大慈」的落實,而不能對人說,則是自了漢的必然。於是,如來正法就末了。
這如,大勢至菩薩所修所弘的「念佛三昧」,是有「現前見佛已往生」這超妙的。可是東土歷代的淨宗祖師,多不分享這一區塊之妙,自己享用就好。這是慧遠祖師起的頭不可說,大家就堅守祖師的不可說訓令。於是,佛人也就永隔了。
時至今日,諸師所弘的是,「當來見佛命終迎」。一見一迎就斷氣了,也就不能分享了。
而妳告訴我,則是分享恩師觀世音菩薩的大慈大悲,而且是同體的。
王老師,你好久都沒來接雲寺了。我都等不到你,聽你講佛故事,信心堅定。明天下午三點到六點你來好嗎?
法尚應捨。何況非法。
分享所遇。供君踢館。
不說獨享。永絕輕賤。
現前見佛。常隨佛學。
末法不再。大家得度。
念佛三昧。佛人同在。
慧遠不說。觀音來說。
見如不見。彌陀親臨。
分享所遇。供君踢館。
不說獨享。永絕輕賤。
現前見佛。常隨佛學。
末法不再。大家得度。
念佛三昧。佛人同在。
慧遠不說。觀音來說。
見如不見。彌陀親臨。
一百零七年一月二十八日,末學研究本文,聞自性曰:
正解佛意。依法而行。
為人演說。相輔相成。
為人演說。相輔相成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