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道紀錄
1040723 云何發菩提心?
云何發菩提心?
王群眾
一百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,華齡告曰,今晨她的天耳聽到:
菩提,云何菩提?發救一切眾生。
老師,這又是什麼意思?願解如來真實義。
華齡,這要先修「加字明義」大法。加字之後,妳一聽,就明白如來的真實義了:
菩提心,云何菩提心?乃是發救一切眾生之心。
妳現在修《金剛經》裡的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大法,向法身空佛請法踢館:
佛今天早上給弟子華齡上的這一課,是這個意思嗎?
老師,法身佛開示:
更有深義!
對對對。不是加字就OK的。這不叫做上課,只是促妳打電話來,給我考個試而已!
華齡,原來佛教的「發菩提心」,是指〈法華四法〉之四:
一者,為諸佛護念。
二者,植眾德本。
三者,入正定聚。
四者,發救一切眾生之心。
不是發真誠心、清淨心、平等心、正覺心……什麼的。
老師,你好棒!一眼就看出如來的真實義了。
不是我好棒,是佛的教學太高明了!如來一音,便讓我想起〈法華四法〉來了!
佛是說,一佛乘、一佛乘,永遠不要離棄諸佛的本懷一佛乘,直到眾生度盡,方能捨筏而不用!
這也是為了昭示《金剛經》上的:
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亦應捨得供養有緣的眾生。
第一個法,是法寶。珍貴無比的法寶,尚且應該捨得供養有緣,更何況是非法寶的,如體力、精神,和法施……等等,其他的配套呢?
非中國古大德所解的:
無為法應捨棄,有為法亦應捨棄。
華齡,妳想想,既然發了救度一切眾生之心,就得度到眾生度盡了,才可以棄筏。
不可死在「捨」之一字上,當慈悲喜捨嘛!
月初,我在獅潭鄉小閉關,聽淨空法師講經,正好聽見他講「發菩提心」。他說,是發「四弘誓願」,不錯的!
妳請佛評論一下吧!
老師,佛說:
取其一即足夠!
那就是,眾生無邊誓願度!
華齡,真巧!我兩異口同聲地說。因此,法寶不能捨棄,非法寶的法施配套,一樣不能捨棄。應當:
將此身心奉塵剎,是則名為報佛恩!
~身也是法之器~
老師,所以証悟之後,還要度自身的有緣分身,直到度盡!
對。不然僅學了一半!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菩提本有我心為一。諸佛本懷圓証大身。
平等真見供養十方。度盡有緣無量無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