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道紀錄

971225 方便與換骨

​​​​​​​方便與換骨

王群眾

九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新般若小萍告曰,共修中,華齡解定中所見「上洗手間」之法義為「方便」,解「宜芬之穿泳裝」為「換骨」。她又問,共修中所聞之「醫方明」,在此何義?

小萍,「醫方明」乃「五明」之一,即醫療藥品配方等學。另還有:「因明」的理則學、「聲明」的語文學、「工巧明」的技藝等學。唯「內明」的道、或曰佛法,才是修之能令眾生脫胎「換骨」的法。因此,若以「五明」論之,前四明就是「方便」了。

方便,在此指用來幫助「傳法」的手段、或曰助緣。例如,中華妹的「聲明」英語,是妳五人之冠,故請她來接引,從美國主動前來參學如來禪的莎麗娜。若宜芬也具英語傳法的能力,也就無須那一場法會了。

中華妹傳世尊拈花示眾如來禪給莎麗娜,妳全程參與,當然能體會「聲明」,對法傳西方之必要了。不是找個精通英語的人,來幫我們翻譯一下,就能圓滿其事的。

(聞聲言明。科學驗證。

  福音傳播。廣為流傳。

  覺者之言。眾人學習。

  因緣巧合。學習成果。

~新般若莉萱修如是她聞大法,聞佛所說法~)

關於這一點,門外漢百思不得其解,連達賴來台弘法,都可請熟悉「四聖諦」的鄭教授來翻譯了,為何獨獨如來禪不行?貢高我慢乎?!

非也!這是由於「弘法跟傳法」是兩碼子事。前者旨在介紹佛法,後者則是以當場「開悟証果」為唯一的標的。這怎能一樣?

此所以,我安排在縣民大客廳裡「傳法」,閒雜人等不會靠近,避免聞之即生謗法招罪之無明知見。這如:

莎麗娜,妳何不跟鄧麗君小姐對話?

~勸修天人不永隔大法~

鄧麗君作古已越十個年頭,這群人精神有問題,或曰邪師說法如恆河沙。

警察先生,那些人可能是詐騙集團,想害那位外國來的,快去阻止他們!

……

在達賴來台弘法之前,陳月卿女士曾往訪,他一聽是台灣來的訪問者,便說,台灣是大乘佛法。於桃園弘法三天期間,我聽出他說的「一佛乘」佛法,是和以「空定」為道諦的苦集滅道,不搭的大乘真實之法。他說:

為說法需要,假設我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,你們也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。請問,台上、台下的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,是同一位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嗎?

於言下即悟是同一位者,名得「一真法界」之理。可是,我未聞台下有一人頓悟及此,憾甚!

我怎麼可能是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?傳說達賴是。

諸位看倌,自他不二,閣下百分百是,唯欠一証耳。証得即是,証不到才會有無明的分別知見。

扯遠了,拉回主題。方便與真實(換骨),是修學一佛乘佛法者必須明辨的。主客不分,蹉跎道程。

又例如「三寶」一詞,一般解作「佛法僧」。可是,對全是在家眾、証得由佛法界的佛,躬親指導的佛弟子的你們,「三寶」竟是「法報應」這三佛身;經典和山河大地,都是你們的應化身。這,相去何啻十萬八千里?

凡夫僧又怎能和開悟証果的在家居士,如維摩居士等,相題並論呢?

今之四明是「方便」,一佛乘之內明才是「真實」。這也是新說,頗有創意,發人深省。由此亦可看出,不同學位,法義有別的真理。絕不宜對初機和等妙二覺,開相同的課。如此,一地也就能知二地事了,沒了「次第修」的真理。
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
一切方便皆為真實。執著化城不能究竟。

佛之本懷一真法界。明心見性直抵寶所。

 

九十八年五月十八日,新般若莉萱研究至此請佛總結,佛曰:

語音世界。証悟佛法。

了知分明。明心見性。

菩提佛心。結緣善道。

 自覺覺他。皆得解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