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道紀錄

950807 願解如來真實義

願解如來真實義

王群眾

95年8月7日新般若宜芬問,佛對如來禪學子的開示,多是詩偈,有些很深,不解如來真實義,請老師代為思慧,而得聖義。於是,有人認為,這該是王老師說非佛說。

宜芬,在聞思修入三摩地大法當中,帶生思慧,是給學生一個學習思惟佛語法義和教化的機會。透過一再觀察老師,思維佛語的後得智,學生就能漸得正解如來真實義的能力了,這是求解佛語的正確學習。

研究至此,佛以偈為依分開示曰﹕

意識推敲易誤解。雖證根本清淨身。
乏智難解真實義。後得智為導思修。
唯受教者虛心求。圓滿後得需潛養。

思慧錯解慧命斷。謹慎審析修慧辨。


因此,若為師的錯解如來真實義,那麼,學生就死在話下了。

例如,師解《心經》為沒有,其弟子也就不可能證得圓滿報身佛了。這是文字解害人,害弟子不能常隨佛學,而成文字解死囚。

今改用般若解《心經》,是無漏圓滿義。接著,為師的就會促同學入三昧踢老師的館,這是起死回生,死囚得救的唯一法門。

研究至此,佛再示偈開示曰﹕

 照本宣科意識修。無法突破藩籬廄。
 驗證所授真實義。般若自性導歸巢。
 見佛請法當下求。皆因圓證三佛身。

 若無無漏圓滿義。偏空二身妙難尋。


當佛為無漏圓滿義背書後,也就是佛說了。這就好像老師有本,校長批可,就由校長負責那樣。現再重宣其義如下﹕

生聞佛言,名聞慧。

求師代解如來真實義,亦名思慧。

再由生請佛印證,師或生所解法義與教化,名修慧。

若得佛印證所解無誤,即成佛說。

印證之法概有三種,佐證一種,即﹕

一、現量親證,乃身歷其境,親自證實之,般若佛智能成辦。

二、比量,如見落葉知秋,見炊煙知有人家等。

三、神通量,例如以如意神足通,往返西方極樂世界,印證某人往生成功。

四、聖言量,以佛說佐證之。佛說三界如火宅,故需求法處理。又佛說十法界一心,故說你是我,我是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