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道紀錄

930324 依法不依人

依法不依人

王群眾

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友媖告曰,近日夫婿修「持名念佛大法」時,佛會借他口開示佛法。另冤親債主也會借他口,向他自己或他人陳述,被傷害的經過以及有關復仇等事。他這種能和冤親債主對話的能力,約在二年前就已經發現,多說是附體或上身什麼的,對治之法清一色是「驅離」,然此處理方法不究竟,因還會回來。

好,現容我先說明箇中原由,有不同於他人的研究結論:

一、憶佛念佛而念入三昧者會見佛,所謂現前必定見佛。行者於開天眼、天耳之後,即可以此兩種神通力,續修《華嚴》的常隨佛學大法。此亦名「隔陰之迷」已破,能直接隨十方諸圓滿報身佛學佛了。這對身處末法的學子而言,何其方便!

二、若來者是冤親債主。請求寬恕和法供養是唯一正確的對治之道,所謂同體大悲。趕走,知見上已屬錯誤;至於燒一點兒什麼來贖罪,這是民間自求心安之法,與消業無關。

王老師,有一次他念觀世音菩薩,菩薩來同體,我便向菩薩請教了一些事,但所答全是「世間法」。最後在我去請慈正複證之前一刻,她看即將穿幫,就承認自己是假的了!

Ok,這法門名「因相公身得度者,即現相公身而為友媖說法」,此出《普門品》。不過,知道箇中之妙者亦鮮,多以為必是另現一身,說完法後就消失,這只是一種方式而已。更多的,是直接運用某人的身體說法,名之曰化身說法,所謂千百億化身。貴相公之說法屬於後者。

至今真假的質疑決定在妳,妳是取所說之法而非以身份取佛,這在佛教的「四依智」中,是「依法不依人」。只要他所說是正法,即使自稱是佛,也是成佛之魔了。

友媖,妳對「她」所說之法起疑,已屬難能可貴了,沒有迷於她的身份。其實,以經文度量之,她是真的,所謂:

憶佛念佛,現前必定見佛。

並非見假的佛菩薩。

經過我這位「助教」的點明之後,妳再請慈正等複正,即知菩薩是在考賢伉儷了!

你們經過了這次刻骨銘心的考試之後,絕不會再「依人不依法」了。當知,當今學子無不「依人不依法」,這是學佛修行的死路,非徹底拔除不可!感恩觀世音菩薩的說法。

整理潤色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
法成在心。不因人易。

知一住一。識智休擾。

專修入性。覺諸有情。

佛契人生。美不勝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