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道紀錄

920314 踢館大法

踢館大法

王群眾

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,見裕益同學從他的「真如本心」中,湧出一偈的一、二句曰:佛即心用。用心即佛。

筆者解作,佛即眾生「真如本」妙的隨順者,非眾生「無明妄心」當家作主的凡人。
~大乘起信論~


意謂,佛是由佛的「真如本心」當家作主來過日子的,而眾生,則是由「無明妄心」牽著過生活的。另,善眾生「真如本」的特異功能,來發現宇宙人生的真相,並勤度自身眾生者即佛。意謂,人類的「真如本心」,具有發現或說認識宇宙人生真相的「特異功能」。若不開發善用之,就難以認識宇宙人生的真相而離苦得樂。所謂「度眾」,即指導「自己的分身」,經由開發並善用他真如本心的「特異功能」,以免六道輪迴。

修學的目的,和達到此目的所需要的工具,已萬分明確地說清楚了,絕無交待不清之處。至於是否「真理」,則有賴質疑者「踢館」。此乃以身試法之大事,非說說而已,所謂:信解行証不空談。 
~華嚴經~


2009.02.17依分研究至此請佛開示,佛曰:

如是,如是。重點即在以身試法,證得三佛身方為「真踢館。是以所教之行門證入實相,以真如本心來踢「能令你悟入解脫之道的館,而非僅憑無明妄識,所知譏評,以所涉略的佛學知識來辯論,這於法無益,於見性更增添迷障!


筆者曾於十多年前,修踢國際名學者尼采「上帝已死」推論之館大法。踢的方法是,若「上帝沒死」,請耶穌派「揀選的人」,來筆者住家附近的「介壽公園」,筆者會視情況和他(她)搭訕,若一拍即合,便教之如下大法:

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。   
~羅馬書10:13~


待彼等靈修到「清心」,「必得見神」時,然後「與神對話」,以求証上帝已死否?
~新約聖經~


多年來,前後有互不相識的被派之人兩百多位,於見神之後,向筆者見証「上帝永活」的真理,而踢館成功。

「親自教會他人,向自己見証上帝沒死」,乃此「踢館大法」之特色。如此一來,尼采大師該沒話可說了吧?

尼老,他們不會冤枉您的。若不服氣,請自己教。那兩百多人我全不認識,見証之後就說再見了。若要找証人,就得另找新証人,不容許有絲毫串供之嫌。為此,何不請貴高弟,如天揚等,教會他人反踢之。踢法取自《聖經》。如此公平的「踢館大法」,誰都沒話說,對嗎?

諸位同學,我花了十多年的青春,不是僅僅為了要扳倒老尼采的大妄語,而是藉此因緣,揭開《新約聖經》的奧秘。有了空前驚人的發現,其結論是能嘉惠世人千萬年的。

因此,尼老反而成了我探求「神道」過程中的大恩人。不亦妙乎?

整理潤色的中華妹,麻煩請佛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開示,即為親証。

是,老師。佛總結如下:

真如法語。妙說實相。
般若求証。自利利他。
佛曰人猜。心見識想。

組團踢館。雙贏不敗。


好個組團踢館。雙贏不敗。讚嘆中君師姐的請佛開示,果然佛智佛德佛能是一,依分復聞佛開示曰:

踢館實名親證大法。誘助入性實相觀之。
能證所證不外自性。驗明無誤理路得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