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學作品

1041030 承諾

承諾

中華妹

一百零四年十月三十日,在又清家共修。又清分享了一事:上禮拜六晚上,她去黃昏市場買菜。市場旁的狹巷裡停滿了車,一不小心,她好像輕輕擦過了其中的一輛。但就如同平常會車時一樣,側邊的後照鏡也常會被別人碰一下,所以她不以為意地繼續往前開。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停車位,才停好,一男子已拿著一塊破掉的後照鏡,等在那兒叫她賠償了!

他的樣子和態度,令又清十分害怕,因此她緊張地說要找先生過來。阿主在電話裡安慰老婆:賠錢就好了,小事一樁,不用害怕!

看又清不斷地誠懇道歉,男子終於軟化,接受了又清的建議,隨她到平常的修車廠。

「兩千九百塊!老師,我一毛錢都不賺妳!」修車廠老闆,仔細檢視完狀況後,似乎覺察到什麼,很阿沙力地說。

焦慮不安的又清,望著修車廠供奉的關聖帝君像,默念道:「您是主持正義的,希望讓我花錢消災就好!」

後照鏡修好了,對方向又清要電話號碼。又清恐懼地問:「為什麼?」

「放心!若我車子沒問題了,不會找妳的。」

見男子拿了電話走後,老闆開口了:「妳確定那是妳撞的嗎?那不是輕輕擦一下的結果,是被猛力撞碎的。妳不覺得自己被設計,當了冤大頭嗎?」

「事情都發生了,也只好希望花錢消災了!」又清無奈地表示。

「哦,我想起來了!他是黃昏市場裡某攤販的先生,我曾向他太太買過東西。當時,他見我願負責賠償了,還與他太太相視一笑。」

老闆無語地搖搖頭。

返家後,又清悶悶地問自性佛:「是我過去生欠他的嗎?」

「不是。」自性佛回答。

「既然不是欠的,為什麼會被他設計?」

「是妳自己的靈,答應他來求法。但你們彼此的應化身並不知道。看似惡緣,實是善緣。」

「求法?善緣?」又清實在不明白。

「於靈給法,於身捨財。法、財兼施。是妳不捨他,透過此事件給他法。妳選擇了他願意接受的方式!這是妳的承諾。」

「所以,有時看似惡緣,實非如此。給法,即使必須付出代價。」又清結論說。

「又清師姊,我想請問妳一事,『靈』這還是第一次聽到,何謂靈?屬於意識身,還是阿賴耶識?」法揚師兄問。

又清覺受後回答:「靈等於佛性,是很真、很純,像股氣的東西。」

「祂與意識身有何區別?」法揚師兄又問。

「佛笑說:不要太執著,有時皆方便說。意識身即阿賴耶識,縱使我講意識身,他也講意識身,我們講的都是意識身,但認知還是不同。」

法尚應捨,何況非法?

打字至此,聞心佛開示曰:

無窮願力。菩薩本色。

    慈悲救盡。喜捨成道。

 

群眾註:

佛家的慈悲,乃拔生死苦,予涅槃樂。故曰救度,終結輪迴,永絕後患!

喜捨成道之喜,係見眾生同體之喜,永不厭倦!

捨,則指捨筏給尚未得度的自己一用,皆令到無生老病死的彼岸!

有人認為,法寶尚且應該捨棄,更何況是非法寶的錢財等?

然而,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心。

~楞嚴經~

怎可捨棄妙明真心,再去找妙明真心呢?

故,具有建設性的解讀應為:法尚應捨得布施,更何況是非法寶的法施配套,如錢財等物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