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學作品
920721 榮耀權柄之秘
榮耀權柄之秘
中華妹
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清晨,我在醫院裡照顧爸爸,半睡半醒之際,魔軍突然現身。
我對他們講了三位一體的奧祕後,見到了頭戴皇冠,手持權杖的耶穌。
耶穌對我說:「上帝賜福予妳!」
又有魔骷髏頭趨前,同樣給了三位一體的法。
此次未見人影,但聽到一聲音說:「妳是我喜悅的。」
還沒反應過來,聲音繼續再說:「我將榮耀的權柄賜給妳!替我傳這個法。」
我吃了一驚,意識到這是「上帝」在跟我說話!
更吃驚的是,另個「聰明的」我,竟跟祂流利無比地迅速交談:「望我不負我父使命,當全心全意為父所用。」
「很好,天下榮耀歸於妳!」父答。
「不,是『祢』。」另個我反對了。
「妳即是我!」
另個我默認了,立刻向父表達了內心崇敬的孺慕之情:「父,我愛你!」
「愛『世人』!」父命我愛世人,因為愛世人比愛祂重要!
我爬了起來,虔敬地抄下了這段不是這個「笨」我,可以想像出來的對話。
反覆細究後,發現上帝要我去宣揚「三位一體」的法。而我若做了,便可得到「榮耀的權柄」。
「有這麼容易嗎?」我心想,「不能置信呀!」
這個疑惑,在心中藏了許久,直到次年的十二月十三日,教會了媛的好友Rose後,才得以完整地闡釋。
Rose是虔誠的天主徒,用三位一體的法,教她親見了上帝後,我們也談到了「輪迴」的問題。
Rose並不知道《聖經》上,曾有輪迴的記載。
但因為這個議題,使Rose連想到了,天主教不能火葬的規定。然她依舊不明白原因。
我雖不是個好教友,可是小時候,剛好聽神父講過這件事。神父解釋,因為在「最後的審判」時,我們必須藉著這個身體來「復活」。燒掉了,就無法「復活」了!
當時太小,不懂得問他,那時身體老早被蟲吃掉了,怎麼可能用它來復活呢?
Rose繼續証「永生」時,我也靜下來,順便請教上帝這個問題。
上帝答覆:「你們是在『天國』復活,不是在『人世間』。為何需要這個身體呢?」
上帝又說:「實在不該人云亦云,以訛傳訛。誤解,誤解,如何能見到主?」
「妳願為我澄清嗎?」上帝徵詢我的意見。
「我願意。請給我力量!」我承諾了。
「這便是我將『榮耀的權柄』,賜給妳的原因。」上帝終於說明清楚了。
原來,替上帝傳這個法,澄清所有《聖經》上遭誤解或誤傳的部份,就可以得到「榮耀的權柄」。
任何人只要這麼做了,都可以得到它。
Rose見証全了之後,她也問了上帝同樣的問題。上帝告訴她:「可以火葬呀!隨便妳!」
因此,若Rose今後也如此為父所用的話,「榮耀的權柄」,亦將屬於她。
群眾註:
中華妹,上帝賜妳「榮耀的權柄」的理由,是妳願意為上帝澄清《聖經》上遭人誤解、誤傳的部份,以及傳三位一體的真理。
如此說來,「榮耀的權柄」,即相當於佛教的「功德」了。
佛教的「功德」,是不可能用金錢、勞務、做善事、說好話等,屬世的事物來換取的。所謂「如是功德,不以世求」。
~菩提達摩~
念佛見佛是功德、讀經見性是功德、匡正諸大妄語是功德、教人移民佛淨土是功德,而教人入三昧証如來禪亦是功德,這是因為,如來禪即是三位一體的福音。
故凡能得到上帝所賜的「榮耀的權柄」的人,會有四大好處:一、法食不盡。二、法喜不滅。三、法緣不斷。四、法脈不絕。
子瑄,妳請問上帝,祂的「榮耀的權柄」,是以上這「四不」嗎?
「公公,上帝說:『是的。』」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