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70906 天啟
天啟
王群眾
九十七年九月六日,王某初學中譯〈奇蹟法義〉第28項,願解上帝真實義。見父神之所言,與佛法之「証悟」相應一致,特錄供初學中譯父神之寶訓,如王某者深究之:
28. Miracles are a way of earning release from fear.
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事件之臨身(Miracles),是人類以及所有一切眾生,爭取免於恐懼的一種途徑(are a way of earning release from fear)。
Revelation induces a state in which fear has already been abolished.
吾人從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事件之臨身中,所得「天啟」或曰「証悟」(Revelation),會產生一種刻骨銘心的效用(induces a state)。在此效用下(in which),恐懼已然盡除(fear has already been abolished)。
Miracles are thus a means and revelation is an end.
因此(thus),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之學(Miracles),只是一種「三昧正定」(are a means),而從中所得刻骨銘心的「天啟」或曰「証悟」(and revelation),方為吾人修學這種「三昧正定」的目的(is an end)。
諸位看倌,「靈修的法門」只是「手段」,「天啟」或曰「証悟」,方為「靈修的目的」!這就如同佛教的「五神通」,只是「靈修的工具」,善用之而得「天啟」或曰「証悟」,方為開啟人人本有的「五神通的目的」。
千萬不可錯認「工具」即是「工」,而「賣弄工具」,忘了該做的「工」!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上帝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寶訓,即為親証。
是,老師。上帝總結曰:
免於恐懼,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。透過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,得到「天啟」,人類將恢復這種自由。
得到自由,即和我合一。這是一切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」的最終目的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