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方靈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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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9-13  264

970913 度一切苦厄

度一切苦厄

王群眾

九十七年九月十三日,王某初學中譯〈奇蹟法義〉第35項,願解上帝真實義。見父神之所言,與佛教「般若經精華」—《心經》上之「度一切苦厄」相應一致,特錄供初學中譯父神之寶訓,如王某者深究之:

35. Miracles are expressions of love, but they may not always have observable effects.

「奇蹟式地見証真理事件」之臨身(Miracles),也是父神對該靈修者之愛的表達(are expressions of love)。不過(but),這類父神之愛的表達(they),可能不會常有物質生活上的利益(may not always have observable effects)。

父神之愛的功效,主要在「消業贖罪」,側重在靈修者的「身心之清淨與自在」,並不能常見物質生活上的利益。然而,當諸障盡除,諸緣和合時,福報自現仍是可期的,請勿失望。

“may not always have”(或許不能常有),並非「全無」之意。只是,若將靈修的目的,盡放在求財望福之上,那是不對的。當知:

業盡福自現。

消業贖罪,才是正法的靈修。《心經》的「度一切苦厄」,即昭示了此項真理。

打字的中華妹,麻煩請上帝總結修修慧,集體創作,功德與共。若得寶訓,即為親証。

是,老師。上帝總結曰:

永恆的救贖,是父神對你們深愛的表達。這無價之寶,是父神所賜予你們最豐厚的禮物。

凡修必不致匱乏,身心皆得救贖。